1、松木托盘在进行出口需要进行消毒灭菌处理,并在装货前向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申请由出口企业自身或其代理人检验。海关办理出口报关手续时,必须向海关提交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出具的熏蒸消毒证明。
2、具有独立包装车间的大中型生产企业生产出口产品时,应当按照规定对使用的木质包装材料进行消毒灭菌处理,并在装运前向当地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申请检验。
3、松木托盘如未具有对木制包装开展除害解决的标准,务必向能对木制包装开展的关解决有技术专业原木加工公司必有标准的大中小型出入口公司选购木制包裝。
4、出入境检验检疫机关须对从事出口货物木质包装除害处理的单位进行考核认可,对从业人员进行必要的技术培训。
5、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应当对松木托盘消毒处理的单位处理过程进行监督,确认该单位使用的化学品和检测仪器,发现消毒处理不符合技术要求的,责令该单位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进行再处理。
6、如果未经除害处理的松木托盘在运达出境口岸,出口企业或其代理人应向出境口岸检验检疫机关报检,出入境检验检疫机关按规定监督处理,经处理合格的,出具“熏蒸/消毒证书”。